重庆市邮政管理局关于《〈重庆市邮政条例〉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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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贯彻实施修正后的《重庆市邮政条例》规范行政处罚裁量行为,促进依法、合理行政,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对《〈重庆市邮政条例〉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寄至: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二路40号重庆市邮政管理局政策法规,邮编401147,请在信封上注明《〈重庆市邮政条例〉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2.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yzj86886908@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1213日。

附件:1.《〈重庆市邮政条例〉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重庆市邮政条例》裁量基准

重庆市邮政管理局        

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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