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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九条和《邮政企业设置和撤销邮政营业场所管理规定》关于邮政企业撤销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的规定,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綦江区分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巴南片区分公司向我局提出撤销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的申请,经我局依法受理、审核,并征求有关用户的意见,我局决定同意撤销以下局所:
序号 | 撤销提供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名录 |
1 | 綦江区松藻一井邮政所 |
2 | 巴南区麻柳大道邮政所 |
特此通告
重庆市邮政管理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