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服务处(机要通信处)
一、依法对重庆地区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撤销和业务停限办进行审批,对新增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和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重要信息变更等进行备案,对非邮企业经营邮政通信业务行为进行审批。
二、建立和完善重庆地区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机制,依法监督邮政企业履行普遍服务的义务,提高邮政服务水平,保障邮政服务质量。
三、建立和完善重庆地区邮政机要通信、义务兵通信、党报党刊发行、盲人读物寄递等特殊服务监督管理机制,保障邮政企业特殊服务政策的落实。
四、负责建立邮政普遍服务保障工作机制,协调地方政府出台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发展的政策,推动建立覆盖城乡的邮政普遍服务体系。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题材纪特邮票的选题推荐和邮票发行销售监督管理工作,对仿印邮票图案及其制品行为进行审查。
六、监督邮政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基本邮政业务资费标准及邮政收费项目标准。
七、负责处理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质量申诉、举报等有关事务,对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八、指导邮政特邀监督员做好邮政社会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二路40号;
办公时间:每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联系方式:02367162525;
负责人姓名:江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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